法律问题

华慧能源:个人卡代收货款、代付成本及费用事项导致报告期内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2-23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慧能源
审核编号
10019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8页至第1-1-159页;第3-3-1-2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报告期外以前年度存在通过个人卡代收货款、代付成本及费用的情况。公司将收取的货款扣除成本及费用后,结余补计其他应收款,由股改前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偿还。因此报告期初,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慧军存在其他应收款项合计20,873,868.91元。截至2019年5月,顾慧军已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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