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昂科技:发行人申报前实施多次股权激励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安排持股、锁定和退出。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2-2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历次股权激励均通过东昂投资实施,主要包括2018年12月、2020年8月及2020年12月三次安排。2018年12月股权激励涉及庄君晖、孙洁等人员,2020年8月主要为孙洁解除代持并恢复直接持有东昂投资财产份额,2020年12月股权激励涉及庄萍、邓祎华等人员。相关协议约定了认购价格、锁定期、解锁条件、离职退出、绩效考核等安排。文件披露,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或尚未实施的股权激励,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历次股权激励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