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互联传媒:发行人租赁经营场所中存在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书或授权、租赁划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上房产、房屋租赁未备案等瑕疵,需判断对持续经营、资产完整性及发行上市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2-1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互联传媒
审核编号
100250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28页至第1-1-29页、第1-1-149页至第1-1-151页;法律意见书第3-3-1-2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通过租赁取得。招股说明书披露,部分租赁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产权人授权其出租的证明,涉及第8、9、11、12、16、18、19、20、22、23、25项房屋,合计面积5,298平方米,占租赁房屋总面积24.20%;其中部分出租方出具了有权出租承诺。第7、8、26、29项系租赁使用划拨地上建造的房产,第25项为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产,相关面积合计618平方米,占租赁房屋总面积2.82%;第9、18、20、22、23项房屋出租方未提供土地性质材料。上述房屋租赁均未办理租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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