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雅睿生物:雅睿有限历史上存在邦明志初与聂晶之间3%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登记并形成股权代持的情形,需确认该等代持是否已解除、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以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1-2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6年5月27日,邦明志初以500万元认缴雅睿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0.1492万元,占增资后总股本4%,增资款已实缴并办理工商登记。2016年8月15日,邦明志初与雅睿有限、聂晶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以375万元受让聂晶持有的雅睿有限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0.01158万元;邦明志初已向聂晶支付375万元股权转让款,但因邦明志初拟变更名称、后拟退出雅睿有限投资等原因,未就该3%股权转让办理工商登记。2018年邦明志初拟退出投资,最终将其以增资方式取得的4%股权转让给徐州睿康,将其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的3%股权转让给聂晶;截至2020年5月,徐州睿康、聂晶已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2020年6月雅睿有限办理已登记4%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邦明志初与聂晶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