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雅睿生物: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关联方资金占用、控股股东代收货款及关联方代付货款等情形,需确认是否清偿、是否计息、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和规范措施是否健全。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1-2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苏州雅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雅睿生物
审核编号
100246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3页至第1-1-135页;第3-3-1-31页至第3-3-1-3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出情况,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涉及聂晶、许玲、上海枫岭、徐州睿康、上海榕通电子材料经营部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金占用款项及资金占用费均已收回。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通过控股股东上海枫岭对外销售并收取货款的情况,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分别为45.26万元、1,852.93万元,原因为2019年公司与安誉科技及其相关方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诉讼期间雅睿生物账户被冻结,为保证正常经营,公司与上海枫岭签订购销协议,由上海枫岭对外销售并收取货款。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后立即正常开展销售活动,销售至上海枫岭的产品均已实现最终销售,不存在上海枫岭配合公司扩大销售的情形。2020年,公司还通过关联方上海榕通电子材料经营部向上海复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加工物资款项876.85万元,相关货款已完整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少记成本费用或由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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