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源药业: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因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及前次申报中成本核算、危险废弃物处置披露等事项受到自律监管措施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或发行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3-01-2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6年9月13日,股转公司因公司2015年开具7,900万元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且未在2015年半年报如实披露,对公司采取约见谈话和责令改正自律监管措施。2017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因公司前次IPO申请过程中成本核算不规范、财务会计基础薄弱、留存危险废弃物处置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且未披露处置费用影响,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