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艺唯科技:外部投资者曾享有优先认购、反稀释、限制出售、优先购买及优先出售、优先清算、回购等特殊股东权利,并约定上市申请未通过或未成功上市时恢复效力,发行前需确认该等特殊权利是否已彻底清理。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1-1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艺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艺唯科技
审核编号
100196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2页至第1-1-43页;第3-3-1-2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中小基金、毅达创投、毅达宁海、深创投、江苏红土作为直接投资方,国科创投作为间接股东,曾依据投资协议享有特殊股东权利。相关协议约定,在公司提交合格 IPO 申请时终止效力;如上市申请未能通过、不能通过或通过后未成功上市,则相关权利恢复并追溯至协议签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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