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诗尼曼:发行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且实际控制人曾以个人信用资金支持部分员工出资,需关注员工持股平台权益归属、出资来源、是否存在纠纷或利益输送。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1-0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诗尼曼
审核编号
100225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61-6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深圳诗意、深圳典唐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发行人5.76%股份,合计持有11.52%股份。发行人2015年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受让股权,转让价格为每1元出资额1.95元,并设置服务期限、退出及回购安排。实际控制人曾使用个人信用资金支持部分员工出资,相关借款已于2019年9月前清偿,除该等支持外不存在发行人为员工出资提供借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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