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诗尼曼: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实际控制人及部门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或支付公司业务款项的内控不规范情形,需关注资金体外循环、收入成本完整性、税务合规及内部控制有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1-06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年实际控制人辛福民曾使用个人及借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废料销售收入92.18万元、无真实业务背景报销款171.72万元及其他款项16.53万元,并用于支付员工薪酬福利51.84万元、无发票费用41.77万元,向公司归还170.82万元。培训中心、市场推广中心亦曾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支培训费等款项。至2019年末,实际控制人相关个人账户余额已全部归还发行人并注销;至2021年4月,部门个人卡余额已转入发行人账户,相关业务纳入发行人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