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创米数联: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多项股权代持安排及重组资金池安排,需核查代持形成、演变、解除及是否存在纠纷或发行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12-13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邓华曾为上海利龙、杜军红、范海涛及马鞍山创能代持创米有限股权;顾颖曾为上海利龙、杜军红、范海涛代持创米有限股权;员工持股平台层面,黄承梁曾为李建新、杨洋、李岚、刘丽、黄燕青间接代持创米有限股权,李岚曾为上海熹云间接代持创米有限股权,刘丽曾为2020年股权激励部分新增激励对象间接代持创米有限股权。股权结构重组过程中还形成3,550万元重组资金池,用于支付收购股权资金差额、向李建新及马鞍山创能提供借款、支付相关税费及咨询服务费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重组资金池已使用完毕,发行人不因重组资金池形成及使用事项对各方形成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