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创米数联: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少数员工未缴纳社保公积金及委托第三方代缴外地员工社保公积金情形,其中第三方代缴未完全遵守《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12-13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创米数联
审核编号
100228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2页至第1-1-124页;第3-3-1-6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85人、230人、331人;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178人、234人、318人,公积金缴纳人数分别为177人、235人、318人。少数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员工主要为当月新入职、中国台湾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原单位账户尚未封存、退休返聘等。公司在常州、成都、大连、深圳、嘉兴、兰州、惠州等地开展业务经营,在当地尚未设立分支机构时委托上海外服代为办理并缴纳社保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代缴社保和公积金人数分别为34人、50人、73人,占员工总数比例分别为18.38%、21.74%、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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