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湖南裕能:注册稿仍披露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并在注册阶段发生董事人选变化,需关注无实际控制人认定、控制结构稳定及董事变动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12-1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湖南裕能
审核编号
100173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71页、第3-3-1-7页至第3-3-1-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注册稿签署日,湘潭电化、电化集团及振湘国投合计持股23.00%,公司其余持股5%以上股东为津晟新材料、宁德时代、湖南裕富、广州力辉及比亚迪;湘潭电化、电化集团及振湘国投未能控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2022年9月22日张迎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2022年10月8日发行人股东大会选举龙绍飞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龙绍飞担任湘潭电化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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