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吉莱微: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孙锦达代李建新持有吉莱有限股权的股权代持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12-02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01年8月吉莱电子设立时,孙锦达受李建新委托代其出资6万美元并持有吉莱电子设立时28.57%的股权;2006年12月及2010年5月增资过程中,孙锦达对应出资实际出资人仍为李建新,孙锦达仅为名义股东,不享有股东权益。2013年7月,孙锦达将所持吉莱有限25.51%股权转让给李大威,该次转让系股权代持解除,相关价款未实际向孙锦达支付;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已缴纳。本次转让后,李建新解除与孙锦达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工商登记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