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吉莱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与部分投资机构股东签署含股份回购、反稀释、优先清算等特殊义务的对赌条款。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12-02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吉莱微
审核编号
100233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0页至第1-1-51页;第3-3-1-1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在发行人股本演变过程中,部分投资机构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相关增资补充协议,约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份回购、反稀释、优先清算等特殊义务主体。相关协议涉及扬子投资、蒋国胜、苏州同创、金北翼投资、金灵医养、祥禾涌原投资、漳龙润信投资等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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