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吉莱微:发行人报告期内因超标排放废水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2-12-02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9月10日,启东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外排废水中氟化物浓度为30mg/L,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且于当日超标排放废水200吨。2019年1月28日,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启环罚字〔201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超标排放废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责令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