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凌玮科技: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及解除事项,需要核查股权变动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存在争议或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12-0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凌玮科技
审核编号
100122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6-38页、第15页、第2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7年9月,胡颖妮、陈刚将其所持凌玮有限股权登记转让给聂能文、戴永清,并由戴永清新增出资,文件披露该等安排实质为胡颖妮、陈刚委托聂能文、戴永清代持凌玮有限100%股权,其中戴永清未支付转让价款,其40万元增资款实际为胡颖妮缴纳。2008年8月,聂能文将代持的10%股权还原至胡颖妮名下;2010年11月,戴永清将其名下90%股权分别转让给周友娥、胡颖妮,其中40万元出资额归属于胡颖妮,5万元出资额归属于陈刚并转至周友娥名下。文件披露上述代持均已解除,相关当事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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