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富乐德: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上海申和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及租赁安排,需关注是否影响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独立性及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11-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富乐德
审核编号
100156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40页至第1-1-244页;第3-3-1-18页、第3-3-1-20页至第3-3-1-2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申和存在资金往来,具体参见关联方资金拆借;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按《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与股东分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直接及间接控股股东上海申和、日本磁控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不涉及发行人的设备洗净业务;富乐德长江虽经营范围涉及清洗服务,但其清洗服务用于硅片再生清洗,与发行人设备清洗业务在设备、工艺和服务应用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具有相互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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