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珠城科技:圆融电气股权代持及新三板挂牌期间关联方披露差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11-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珠城科技
审核编号
100150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43-4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时认定张建道、张建春、施士乐将其持有的圆融电气股份转让给吴茫茫、范勤雪、陈梦静后,圆融电气及其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但根据吴芒芒、范勤雪、陈梦静访谈记录及确认函,其三人持有圆融电气股权系股权代持,三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直系亲属,受让股权未实际支付对价,也未实际参与圆融电气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管理,持股期间股东权益归属于张建道、张建春、施士乐。2017年11月,三人将圆融电气股份转让给张建道、张建春、施士乐,股权代持解除。股权代持期间,圆融电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圆融电气及其下属企业系珠城科技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披露称代持及解除过程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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