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新环保: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使用土地和房产,其中存在租赁集体土地、出租方未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未备案等事项,需关注租赁关系效力、续租及行政处罚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11-0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华新凯业租赁鑫鑫阳光装饰(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恒昌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土地用于办公、生产及存放待拆解车辆场地,其中恒昌祥投资出租的为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子公司所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未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以及租赁未办理备案手续,发行人租赁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受到行政处罚且无法继续承租的风险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