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星医疗:发行人历史上存在两次股权代持及申报前投资人对赌安排,需关注股权权属清晰性、是否存在纠纷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10-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01年2月至2015年4月期间,邹黎敏代万世平持有东星有限股权,形成原因为当时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要求及双方信任关系;2015年4月16日已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代持解除后各方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中鼎天盛因尚未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委托潘海峰代为认购并持有发行人220.00万股,投资成本2,640.00万元;截至2019年4月10日,潘海峰已通过股转系统将代持股份全部转让给中鼎天盛并返还股权转让款,双方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20年8月定向发行时,实际控制人万世平与部分股东签订的补充协议含股份回售条款,约定自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IPO申请材料之日起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