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南新海: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及代持解除事项,需关注股权权属清晰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10-1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华南新海(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南新海
审核编号
100225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页至第1-1-34页;第3-3-1-1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新海有限2005年7月设立时,洪健东所持90%股权系为洪健荣代持,实际股东为洪健荣,双方为兄弟关系,90万元出资款来源于洪健荣。2009年12月,双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解除80%股权代持;2013年增资后,洪健东仍代洪健荣持有1%股权;2020年5月,双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解除剩余1%股权代持。2022年5月23日,相关当事方及洪健东家庭成员就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南新海股权不存在代持或争议、纠纷等情形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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