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南新海: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和服务外包用工形式,需关注是否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要求、是否超过法定比例及是否存在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2-10-1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应对生产中出现的临时性、紧急性用工需求,将技术含量较低、替代性较强的工序采用劳务派遣和服务外包形式,主要用于设备装配、包裹分拣等临时性、辅助性或可替代性强的岗位,不涉及关键岗位或关键技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用工总数10%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