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南新海: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外协供应商进行转贷的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需关注是否违反贷款资金用途监管要求、是否存在处罚、纠纷及发行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10-1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华南新海(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南新海
审核编号
100225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66页至第1-1-167页;第3-3-1-2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12月,发行人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500万元银行贷款用于采购原材料。2020年12月29日,上海银行以受托支付方式向发行人外协供应商潮州市菲尔利工艺制品厂转入500万元银行贷款;该供应商收到贷款后,于2020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陆续转汇至发行人银行账户。截至2021年10月20日,发行人已按期偿还上述贷款本息,且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未再发生其他转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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