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贝迪新材: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外汇、海关、税务行政处罚事项,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发行上市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2-09-30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司名称
南京贝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贝迪新材
审核编号
100191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209页至第211页;第45页至第4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2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汇检罚[2018]3号),认定贝迪有限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的逃汇行为,金额共计117.56万美元,对贝迪有限罚款人民币38.6万元;相关行为发生在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罚款已于2018年3月8日全额缴纳。2018年7月6日,拱北海关对珠海科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珠海科弥未按规定向报关服务公司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真实情况,导致申报与实际不符、影响海关统计,罚款2,000元。珠海科弥另因违反税收管理于2018年6月1日被罚款50元。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