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天地:发行人历史上存在间接股权代持及代持解除事项,涉及股东适格性、股权清晰及是否存在纠纷或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9-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天地
审核编号
100157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至1-1-32页;第3-3-1-54至3-3-1-5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5年9月新天地有限设立时,马红州名义持有7.50万元出资,实际股东为马宏章,马红州系马宏章胞弟;代持原因披露为马宏章担心其退休公务员身份作为公司股东的适格性。2008年11月股权转让及增资后,马红州代马宏章持有中远商贸股权;双洎实业股东潘有恒、赵光辉代谢建中持有双洎实业股权,二人均为谢建中表弟。2011年3月,马红州将中远商贸7.5%股权转让给马宏章,潘有恒、赵光辉分别将双洎实业20%股权转让给谢建中,均系解除代持关系,股权转让款未实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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