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谷麦光电:发行人前身谷麦有限设立时存在出资方式由外汇货币变更为部分实物出资但未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复的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2-09-2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东外经贸资[2009]1860号批复核准谷麦有限注册资本800万港元全部以外汇货币出资,但香港新晨设立时以实物出资350万港元未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关于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该等出资经四份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注册资本已缴付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公司登记机关已办理工商登记,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机关未就该事项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