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嘉科技:发行人部分租赁房屋存在未能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未能提供产权方授权转租证明、未办理租赁备案等租赁物业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9-22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开摘要
发行人租赁的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粤商大厦B座908-09室、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74区怡园路5173号2楼至4楼A401、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宏业路111号通园路自如寓房屋相关产权人未能向发行人出示或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宏业路111号通园路自如寓房屋及苏州园区东富路8号润家乐璟生活社区租赁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产权方授权转租证明。相关房屋主要作为当地办事处或员工住房使用,非生产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