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嘉科技:发行人自有土地相关租赁合同纠纷处于二审审理中,涉及发行人资产权属、土地返还及场地占有使用费请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2-09-22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开摘要
维嘉科技有限与苏州海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签署《空地租赁协议》,因苏州海虹未及时支付租金且合同解除后继续占用场地,维嘉科技有限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租赁关系解除、支付场地使用费、停止占用并搬离、设施归维嘉科技有限所有并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30万元等。一审法院于2021年6月24日作出判决,支持确认合同解除、返还空地、支付场地占有使用费及吴俊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部分请求;被告于2021年7月11日上诉,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二审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