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瑞晨环保:2011年瑞晨有限增资至500万元过程中,新增实收资本490万元来源于第三方借款,验资完成后由发行人代股东向第三方归还,涉及出资瑕疵及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的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2-09-1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瑞晨环保
审核编号
100149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页至第1-1-36页;第3-3-1-17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1年1月,瑞晨有限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500万元。新增及前期未到位注册资本合计49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但该490万元来源于第三方借款;验资完成后,因股东短期内难以筹措还款资金,发行人先代股东向第三方归还该金额。陈招锋、陈万东已于2014年7月将借款全额归还公司。立信会计师出具复核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7月,上述出资合计490万元已归还公司,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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