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广东科茂: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25%,不符合当时有效《公司法》关于任职期间股份转让比例限制的规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2-09-13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8年6月,曾昭君将其持有发行人的16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深圳科庆时系发行人副总经理;2018年8月,张振戈因离婚财产分割将511.77万股转让给李焱时系发行人董事及副总经理;2018年8月,曾伟擘将68.00万股转让给配偶谢怡琴时系发行人副总经理;2020年5月,唐腾达将200.00万股转让给王列邦时系发行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述转让比例分别超过当时所持股份总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