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同传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及股权清晰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2-08-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萨摩亚大同直接持有发行人86.72%的股份,为控股股东;许正忠、庄丽雪夫妇通过萨摩亚大同及昆山金桂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89.00%的股份,许正忠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庄丽雪曾任大同有限董事。发行人直接股东为萨摩亚大同、PITAYA、昆山金桂、昆山广至,穿透至自然人后股东人数合计4名,未超过200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承诺股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禁止持股主体直接或间接持股,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