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同传动: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销售、采购、租赁、关联担保、资金拆入、代垫薪资费用等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需关注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资金占用及独立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8-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向昆山大瀚、苏州迅邦、上海欣泷泽、浙江泷泽销售商品,向昆山合钢、台湾翰泽、台湾泷泽、上海欣泷泽采购商品或劳务,向昆山合钢出租房屋,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许正忠、萨摩亚大同为发行人授信提供担保,发行人向萨摩亚大同资金拆入并按期支付利息,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设备,由台湾翰泽、萨摩亚大同代垫薪资及费用。招股说明书披露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资金拆入已全部还清;自2021年1月开始,未再发生代垫、代缴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