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科拓股份:发行人融资引入投资方时存在特殊股东权利及股份赎回安排,需关注发行人是否为义务主体、触发条件、终止效力及潜在纠纷。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8-30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司名称
厦门科拓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科拓股份
审核编号
100153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48页、第49页、第19页、第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3月19日,发行人与相关股东共同签署《股东协议一》;同日,发行人、孙龙喜、黄金练、张东梅、铧龙投资、聚铧咨询、速铭咨询与彭建虎、加拓添成、林芝利新、苏州湃益、洪泰致盈签署《股东协议二》。根据《股东协议二》第7.2条,彭建虎、加拓添成、林芝利新、苏州湃益及洪泰致盈在约定触发事件发生时享有要求管理层股东购买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回购权,触发事件包括发行人未能完成约定业绩、管理层股东刑事处罚、重大违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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