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山电子: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嗣纬与外部投资人汇银富成之间存在附条件恢复效力的回购及收益安排,需确认发行人是否为义务主体、是否存在纠纷及是否影响发行上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8-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天山电子
审核编号
100142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页至第1-1-32页;第3-3-1-54页至第3-3-1-5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披露文件显示,2016年12月20日,汇银富成以900万元认购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187.5万元;2016年12月28日,汇银富成与王嗣纬签署补充协议,约定2017年至2019年业绩承诺及如发行人未能于2020年12月31日前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汇银富成有权要求王嗣纬按投资价款加年化6%收益回购股份。2021年3月3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二),约定原补充协议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但在申请未被受理、撤回、被否决、不予注册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上市时恢复效力;如发行人完成上市,则不再恢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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