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卓创资讯:淄博网之翼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设立时存在出资赠与、87名隐名股东委托姜虎林持股、姜虎林委托鲁华等10名显名股东代持等安排,需关注持股平台股权是否清晰、稳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08-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淄博网之翼系作为卓创有限员工持股平台而设立。设立时除姜虎林外43名显名股东部分出资系姜虎林赠与;李学强等7名隐名股东委托姜虎林代为持有淄博网之翼股权;因淄博网之翼设立时实际出资入股人员多于50人,其余87名出资入股员工作为隐名股东,委托姜虎林以其自身名义代为持有淄博网之翼股权;姜虎林亦曾委托鲁华等10名显名股东代其持有淄博网之翼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