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杰理科技:发行人曾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付销售、采购资金,且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需关注违法违规性质、整改情况及对发行上市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8-24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杰理科技
审核编号
100173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79页至第1-1-181页;第3-3-1-33页至第3-3-1-3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21年1月中国证监会向发行人出具《关于对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4号,指出发行人2015年、2016年曾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付销售及采购资金,其中2015年体外销售回款7,084万元、采购付款6,999万元,2016年体外销售回款1,330万元、采购付款1,126万元;2014年至2018年个人银行账户还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关联方划转资金373.27万元;前次申报财务报表和招股说明书未如实反映或披露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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