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嘉好股份: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且部分租赁物业存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房产、出租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等权属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8-23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租入4处厂房及仓库,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嘉好向上海晓红轴承有限公司承租两处房产,面积分别为4,358平方米、289平方米,租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该等租赁物业系集体建设用地上房产,其中约2,300平方米无产权证,主要用于上海嘉好办公及仓储。发行人向南通汉德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南通嘉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承租面积分别为5,080平方米、1,727.50平方米的租赁物业,主要用于存放原材料及产成品,出租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