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沪鸽口腔: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份代持及新三板挂牌期间定向发行未披露股权代持的法律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8-22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山东沪鸽口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沪鸽口腔
审核编号
100193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至第1-1-51页、第1-1-57页;第3-3-1-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2016年定向增发过程中,李军认购238.00万股,其中176.50万股系替57名被代持人代持;形成代持的原因系认购人数较多,为便于操作及管理,由李军统一代为认购并持有。发行人进一步披露,相关代持已通过2018年、2019年股权转让及直接或间接持股安排还原,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代持关系均已解除,被代持股份已还原至最终持股人或承接方名下,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同时披露,新三板挂牌期间定向增发股票未披露股权代持,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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