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浙江亿得:2020年10月增资引入机构股东时存在股份回购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最优惠权、知情权等特殊权利安排,需关注发行人是否承担义务及是否符合创业板审核规则。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8-1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浙科汇琪、创丰天翼、财通春晖与发行人及蒋志平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约定机构股东享有股份回购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最优惠权、知情权等特殊权利。相关补充协议同时约定,该等特殊权利自浙江亿得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提交上市申报文件之日自动终止;若首发上市申请未被受理、被退回、被否决,或由浙江亿得申请撤回,则该等特殊权利自有关事实发生之日起恢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