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捷邦科技: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承租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且部分境内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协议备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8-1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均以租赁方式使用。境内用于办公生产的租赁场所中,第3项、第10项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产权存在瑕疵;第3项房屋产权方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尚在办理权属证明文件过程中;第10项经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权利人为东莞市长安镇上沙股份经济联合社,不存在产权争议。用于生产办公的租赁面积36,649.01平方米,其中未取得产权证书、产权存在瑕疵的租赁面积11,418.00平方米,占31.16%。境内员工宿舍食堂租赁场所中第1项、第2项、第9项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此外,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境内承租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