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捷邦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代付工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关联方代付登记费用等财务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8-1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关联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关联方代付工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以及关联方代付登记费用等财务不规范情形。2018年、2019年深圳嘉实特代公司支付工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274.68万元、90.07万元;2019年4月至8月,捷邦控股支付部分员工工资并缴纳社保公积金12.52万元并豁免相关负债。2018年8月发行人曾代尚为香港缴纳所得税292.60万元,后由税务分局退回。报告期内公司因日常经营周转向捷邦控股、捷邦投资、香港友事达等关联方拆入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已归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