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捷邦科技:实际控制人与部分股东之间存在上市申请失效或撤回后可恢复的股权回购特殊权利条款。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8-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捷邦科技
审核编号
100137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页至第1-1-3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股东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成、超兴创投签署的变更后的《补充协议(一)》约定实际控制人回购投资者持有公司股权的特殊权利条款;该等条款自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或相应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之日起自动失效/终止,如IPO申请被否决、失效或公司主动撤回上市文件,投资人享有的特殊权利自次日自动恢复效力并视为从未失效。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