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捷邦科技:注册稿继续披露捷邦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迟延缴纳及未履行外资延期审批备案程序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2-08-1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捷邦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600万港元应在营业执照签发后18个月内缴足,金开利实际缴纳完成时间超出规定出资期限,且未就出资时间延期事项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不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金开利已于2009年2月17日足额缴纳出资,工商机关已换发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未撤销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行人后续历次注册资本及股权变更均取得商务部门批准/备案及工商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