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一博科技:报告期初发行人存在通过关联自然人黄英姿控制账户代收、代付款项及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内控不规范情形,并涉及相关税费规范。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8-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一博科技
审核编号
100122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4页、第1-1-155页、第1-1-166页、第1-1-167页、第1-1-168页、第1-1-169页、第3-3-1-1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初发行人存在通过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的情形,至2017年6月已全部停止,相关款项已纳入公司账务核算。2017年度,关联自然人黄英姿代收款项103.31万元,代付款项431.63万元;代收款项占发行人2017年收入比例0.40%,代付款项占发行人2017年成本费用比例2.08%。报告期初及之前,发行人还通过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昌茂配偶黄英姿借入部分款项用于补充日常运营资金,2017年末余额494.76万元,2018年7月已全额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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