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爱联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因垫付关联方薪酬奖励、预付控股股东住房公积金导致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前期内部控制缺陷。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8-05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员工曾在长虹器件、长虹部品、长虹精密、长虹网络等关联方任职后转岗至发行人处工作,发行人存在先行垫付该等人员既往年度年终奖金或项目奖励、关联方再支付相应金额的情况,垫付时间不超过3个月。2018年、2019年、2020年垫付金额分别为15.22万元、13.97万元、1.90万元。发行人自设立至2020年3月期间未开立社保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通常先由发行人支付至长虹集团再由长虹集团缴存,形成控股股东占用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形;2018年至2020年长虹集团代缴住房公积金金额分别为107.48万元、127.96万元、67.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