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维造物:发行人及下属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部分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明且全部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存在合同效力、持续使用及行政处罚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8-02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企业未拥有自有产权房屋建筑物,正在使用的主要租赁房产共19处。第2、3、4、5、7、8、9、10、13、16、17项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尚未取得出租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权属证明,可能导致相关租赁合同无效及无法继续承租。发行人及下属企业承租的上述房屋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单位逾期不办理备案可能面临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