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美智光电:美的集团分拆发行人至创业板上市是否符合分拆上市监管条件。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证券发行承诺、分拆上市及板块定位 · 2022-07-27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美智光电
审核编号
100159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页至第1-1-11页;第3-3-1-17页至第3-3-1-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美的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属于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文件披露,美的集团已在境内上市满三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扣除按权益享有发行人净利润后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发行人净利润、净资产占美的集团相应指标比例未超过分拆规定上限;美的集团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等情形,最近期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发行人不属于美的集团近三年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或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亦非金融业务子公司;美的集团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符合分拆规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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