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美智光电: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出资瑕疵、国有产权出资变动及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瑕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2-07-2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前身美智有限设立时,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因评估报告未取得主管国资部门备案而未实际缴纳出资;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现金出资800万元缴入贵溪电光源厂建设银行专户,未实际缴入美智有限验资账户;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及江西贵雅电光源有限公司合计专有技术出资775.68万元,占注册资本23.65%,超过当时有效《公司法》规定的20%上限。美智有限第一次增资时亦存在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未取得主管国资部门审批/备案及未实际缴纳出资、贵溪电光源厂实物出资未履行评估程序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