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峰电子:注册稿继续披露报告期内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需判断整改及处罚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7-2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维峰电子
审核编号
1001454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74至1-1-75页;第3-3-1-2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分别为791人、879人、1,008人;社会保险缴纳人数分别为761人、844人、993人,缴纳比例分别为96.20%、96.02%、98.51%;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分别为96人、861人、957人,缴纳比例分别为12.14%、97.95%、94.9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相关人社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或复函,确认发行人及昆山维康在相关期间未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或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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