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峰电子:昆山维康拥有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说明取得、使用及未来转让、转租、抵押限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是否影响持续经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7-2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维峰电子
审核编号
1001454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5页、第1-1-132页;第1-102至1-11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公司子公司昆山维康现有1宗土地使用权,位于昆山市千灯镇宏洋支路南侧,面积7,333.30平方米,已取得编号为昆集用(2006)2200611804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昆山维康若对上述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或抵押,须获得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相关链接